新华网昆明11月5日电(记者李倩)针对云南玉溪沃森生物技术有限公司b型流感嗜血杆菌结合疫苗(Hib)发生的一例疑似不良反应事件,经山东省聊城市卫生局认真调查,当事人死亡原因可以排除因疫苗质量、储存运输和接种操作环节差错所致,该死亡病例属于临床个案。目前山东药监部门已解除了对该批号疫苗在山东区域的暂停销售和使用。
10月19日,山东省聊城市一名四个多月的孩子于来贺,在接种玉溪沃森公司生产的批号为200709005的b型流感嗜血杆菌结合疫苗后,于20日发生疑似不良反应死亡。
事件发生后,山东和云南两省相关部门迅速成立调查组对疫苗采购、运输、储存环节、预防接种操作、其他接种同批疫苗儿童健康状况等情况进行了调查。该批疫苗由聊城市和东昌府区疾控机构逐级供应,有效期至2009年9月22日。东昌府区中医院郑家分院接种门诊先后于9月12日和13日购进该批号疫苗,共40人份。
10月31日,山东省聊城市卫生局组织临床、疾控等方面的专家进行讨论分析,大家一致认为,这批疫苗有国家药监部门的批签发合格证书;疫苗运输、储存在冷链条件下进行,市疾控中心、区防疫站、郑家分院接种门诊冷链设备均运转正常。截至10月20日,郑家分院预防接种门诊共对27名适龄孩童接种了该批疫苗,除于来贺外,其余26名孩子均未发生不良反应,东昌府区也没接到其他接种门诊接种该批疫苗发生不良反应的报告。郑家分院预防接种门诊疫苗接种程序、接种方式、注射部位、消毒等符合卫生部《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于来贺死后,尽管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多次与其家长协商,动员其对于来贺进行尸检以查明死亡原因,但其家长坚持拒绝尸检和医学鉴定。
根据调查结果,山东省药监部门认为,该批号疫苗出厂前经中检所检验合格批签发、购进渠道规范、经销单位资质合法、储存运输符合冷链要求,未发现存在质量问题,因此下发了“关于解除对云南沃森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生产的b型流感嗜血杆菌结合疫苗暂停销售和使用的通知”(鲁食药监市函【2008】138号);同时,聊城市东昌府区卫生局也下发了《关于支持沃森公司产品恢复使用的说明》。
对此,玉溪沃森公司负责人表示,尽管该事件对公司运营造成了一定影响,但公司将以国际最高质量标准,继续研发、生产更多高品质的疫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