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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促之中将手足口病纳入法定传染病有何弊端

仓促之中订立的标准,有错势在难免。订的人应该是国家cdc的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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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标准自己适当掌握,只要没有危重病例就行,一般病例报告多一个不如少一个,何必较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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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楼上所说,可是不要秋后来算什么漏报,上级都不能给明确的答复,让你自己看着办,到真的出事了,人家一句我没有说过这样做,那就倒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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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足口病是由20多种肠道病毒引起的常见的多发的传染病,多发生于婴幼儿,可引起手、足、口腔等部位的疱疹症候群,柯萨奇病毒A组的16、4、5、9、10型,B组的2、5型,以及肠道病毒71型均为手足口病较常见的病原体,其中以柯萨奇病毒A16型(Cox A16)和肠道病毒71型(EV 71)最为常见。只有EV71可引起个别患者出现重症病例,严重的可引起心肌炎、肺水肿、无菌性脑膜脑炎等并发症。” 既然是多发的常见的传染病为什么要搞得这么紧张?现在诊断一例手足口病要两名专家意见,有点像当年的非典了。有谁认识卫生部的领导,希望能重新评估手足口病的报告要求,应该重点监测EV71,别把所有的手足口病搞在一起乱报或不真实的报告。可重新修订一个标准,类似像发热肺炎监测报告哪样,发热病人数与重症肺炎、不明原因肺炎等分类统计报告,把危害较大的EV71流行情况真正反应出来,别自己挖坑把自己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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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各地忙的像非典,将有限的人力,物力浪费了!!!!基层人员本身就不足,这样更是浪费,其它事就别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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