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wenkaishui在2008-8-14 8:47:08的发言:
专家指示:
可能目前是这个样子。但要知道《公务员法》里明确将公务员分为三大类,综合管理类、执法类和专业技术类。虽然,目前我国只有较为成熟的综合管理类和执法类公务员管理配套法规,但相信不久的将来一定会有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管理的配套法规。也就是说,作为疾病控制机构的专业技术人中会有相应的待遇,并不是每个人都会走厅(局)级、处(县)级、科(主任科员)级等。说不定,会像香港卫生防护中心一样出现“顾问医生”之类的专业技术级别。
做任何决策,一定要有一个较长远的目光,发展的眼光!严格同意!! 谢谢关注,不过上述言论不是专家指示,只是我个人所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