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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陈竺宣言——记录卫生部长心中的疾控之梦

回静泊

你不要自封自已是强人了,偶看你就没有这个能力攻击陈竺,或且担心陈竺搞改革触到你的利益.因此,把卫生部长当成XXX来养,才符合你的利益.

陈竺作为做学问的人,他发表了大量的论文,是受到包括我在内的做学问的人尊敬的,但是,为官,偶看他不一定成呀!看了陈竺"宣言" 这些东东他上台之前CDC及其它单位大多都在搞,为什么越搞越臭,越搞越腐败?越搞疾控中心越变成失控中心?关键是领导问题及对领导的监督机制问题.

陈竺在法国留学过,法国具有当今世界上最先进的对官员监督管理机制,该套监督机制让法国的官员不敢贪,甚至连想都不敢想.老胡用陈竺为卫生部长已不言而喻,看陈竺"宣言"后,问题没抓到根本,就知道陈竺没有什么作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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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失控

“你不要自封自已是强人了,偶看你就没有这个能力攻击陈竺,或且担心陈竺搞改革触到你的利益.因此,把卫生部长当成XXX来养,才符合你的利益.”

如果你认为攻击陈竺也是一种能力的话,我确实没有这个能力,所以也不是你所谓的强人,并且我也没有这个兴趣。陈竺搞改革会影响到所有在这个行业的人的利益,也包括你,如果你没有能力离开这里。至于我怎样看待卫生部长是我的事情,我可以在这里交流,也可以沉默,完全不关你的事。

“陈竺在法国留学过,法国具有当今世界上最先进的对官员监督管理机制,该套监督机制让法国的官员不敢贪,甚至连想都不敢想.老胡用陈竺为卫生部长已不言而喻,看陈竺"宣言"后,问题没,就知道陈竺没有什么作为了.”

整天提高对官员的批判能力,而不是自己的工作能力,真不知道你是干什么的。不明白一个对国内外形势门清,看问题总能抓到根本,潜心研究中国公共卫生命运的有用之材,为什么没有得到重用,一定是我国用人机制的问题了,呵呵。

有这样一些人,眼睛长在脑袋瓜子顶上,本职工作不一定做得好,分析起国际形势、国内态势、某某官员来倒是一套一套的,看上去忧国忧民,其实不过是个好事之徒,添些噪音罢了。这样的人如果多了,陈竺即使有些想法和做法,也不见得能有什么成效,况且在屁股还没坐稳的时候就有人给下了毫无根据的结论。

其实我倒认为,作为疾控的一份子,尤其在认为某些方面存在问题时,如果不选择离开,就应当说实在话,提好建议,而不是毫无责任感地对某一官员者掀起一波又一波的声讨,你认为有用吗?如果认为有用,请继续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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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可以自信地对疾控同行说,我的工作能力绝对比静泊强,偶至少也有37篇论文在正规期刊上发表,其中有近半在医学类核心期刊上发表.我认为象静泊这样马屁精绝对是切头切尾的弱智人.除了会溜须拍马屁赚取个人资金本外,静泊有什么能力就摆出来给大家看呀! 静泊绝对是通过非法渠道混进疾控队伍垃圾,静泊马屁精的典型代表You make me sick!

陈竺"宣言"纯粹是炒旧饭,准确地说是吴仪"宣言".睁开你的瞎眼看下面.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40号       《关于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已于2004年12月 9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议讨论通过,并经财政部同意,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 吴仪    二00五年一月五日 第十四条 设区的市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主要职责为:    ㈠ 完成国家、省下达的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的指令性任务,实施疾病预防控制规划、方案,组织开展本地疾病暴发调查处理和报告;负责辖区内预防性生物制品管理,组织、实施预防接种工作;    ㈡ 调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险因素,实施控制措施;    ㈢ 开展常见病原微生物检验检测和常见毒物、污染物的检验鉴定;    ㈣ 开展疾病监测和食品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和环境卫生等领域健康危害因素监测,管理辖区疫情及相关公共卫生信息;    ㈤ 承担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与卫生监督执法相关的检验检测任务;    ㈥ 组织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㈦ 负责对下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业务指导、人员培训和业务考核;指导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    第十五条 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主要职责为:    ㈠ 完成上级下达的疾病预防控制任务,负责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具体工作的管理和落实;负责辖区内疫苗使用管理,组织实施免疫、消毒、控制病媒生物的危害;    ㈡ 负责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调查与信息收集、报告,落实具体控制措施;    ㈢ 开展病原微生物常规检验和常见污染物的检验;    ㈣ 承担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与卫生监督执法相关的检验检测任务;    ㈤ 指导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城市社区卫生组织和农村乡(镇)卫生院开展卫生防病工作,负责考核和评价,对从事疾病预防控制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㈥ 负责疫情和公共卫生健康危害因素监测、报告,指导乡、村和有关部门收集、报告疫情;    ㈦ 开展卫生宣传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普及卫生防病知识。    第三章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人员管理    第十六条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实行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综合目标管理责任制和自查、抽查与考核相结合的定期考核制度。    第十七条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实验室管理的有关规定,规范实验室建设,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确保实验室安全。    第十八条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使用统一的专用标志,专用标志由卫生部制定。    第十九条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员配置,按照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数执行。严格执行执业资格、岗位准入以及内部考核制度。改革人事管理制度,实行人员聘用制,逐步实行按需设岗,竞聘上岗,以岗定酬,合同管理。    第二十条 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人员要以维护人民身体健康为宗旨,热爱疾病预防控制事业,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恪尽职守、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依法办事,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第二十一条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配备能够熟练掌握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监测、流行病学调查、疫情信息管理、消毒和控制病媒生物危害、实验室检验等相关技能的人员,在疫情暴发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能有效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和应急处置等相关工作。    加强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具备现场流行病学调查能力人员数量的比例在规定编制内为:国家级和省级20~30%、设区的市级30~40%、县级40~50%。    第二十二条 加强队伍建设,调整优化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员队伍结构,提高人员素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主要领导应由专业人员担任。    第二十三条 建立健全疾病预防控制人员培训机制。加强对业务技术骨干和学科带头人的培养,保证业务技术人员按照规定参加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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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几个马屁精,多几个戳脊梁骨的,或许疾控会好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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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的同行们讨论得激烈啊!作为一个女子,作为疾控一分子,本人的发言仅代表自己哦,各位可别拍我砖哦!

做这工作7年了,做人呢也有二三十年了,呵呵,还是有点自己的想法吧!虽然我们疾控的事业还是那么多同行在抱怨,可是我们还是在从事这工作,可以看出各位对事业的深爱,或者有些人也是无奈。不管怎么说,我相信大家都看到越来越多的人知道了“疾控”这个词,那都是多少疾控人努力的成果。

如今,我们站在了这战线上,我不想把自己想的多伟大,也不想把别人想得多伟大,只是提醒自己:相信别人也是一种美德。任何事情都应该有个过程,许多事是欲速则不达,许多痛苦的煎熬在所难免,过早的下结论什么好处也没有,与“破罐子破摔”无异。

我们拥有的家园就是让更多的人了解我们的职业,需要不断努力,一个部长上任,事实方是最有力量的,而我们应该为我们共同的事业加油呐喊,我们需要的不是冷水,永远不要失去希望,希望在前方,需要我们一起奔跑!

和能爱之人相濡以沫,和不能爱之人相忘于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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