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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卫生局和市食品药监局都是依法办事,若互不承认对方证明,每年从业人员或多掏3000万元市食品药监局针对餐饮行业,打算从明年起推出新版《健康证明》。而市卫生局表态,如果在公共场所卫生检查时遇到市食品药监局的新证,将不予承认。
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餐饮管理职能从市卫生局移交到市食品药监局,而浴室等公共场所卫生,仍归市卫生局管辖,双方职能存在交叉现象。
记者调查发现,每年东莞发放的餐饮类和公共场所类两类健康证明超过40万张,如果有一半的从业人员需要重新办证,按照每次体检150元,这可能每年给从业人员造成总计3000万元的损失。
新政
市食品药监局
将启用新健康证
记者从市食品药监局获悉,该局已经下发《关于启用广东省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的公告》,公告称:“2011年11月1日起,我市凡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查备案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机构对餐饮服务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应推广发放《广东省餐饮从业人员健康检查证明》(以下简称新版《健康证明》);2011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出具的原版健康证明和新版《健康证明》同时有效;2012年1月1日起必须出具新版《健康证明》,原版健康证明视作无效证明。”
据市食品药监局公布的数据,此次经过省食品药监局审查备案的,共有32家医疗机构(健康检查机构名单可在省食品药监局网站http://www.gdda.gov.cn查询),其中广济医院7家民营医院首次获得健康证明开办权,而万江医院等7家公立医院却不在名单之内。
矛盾
卫生局食品药监局
各认各证
记者调查发现,新版《健康证明》未实施就遇到难题:从2010月1日起,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餐饮管理职能从市卫生局移交到市食品药监局,而浴室、KTV、旅业、泳池、桑拿等公共场所卫生,仍归市卫生局管辖,双方职能存在交叉现象。
“原来《健康证明》分为公共场所卫生和餐饮两类,但是体检项目都一样,只是《健康证明》上标的不同,而现在市食品药监局启用新证后,卫生局还是用旧证明,就会造成不便。”南城医院负责人告诉记者,以前在实际操作中,这两种类别是通用的,“比如很多酒店的服务员,今天在厨房帮忙,下个月到前台服务,我们难道要让他们办两个证?”
但市卫生局负责人昨日表示,如果在公共场所卫生检查时遇到市食品药监局的新证,将不予承认,“根据卫生部令(第41号)《预防性健康检查管理办法》第二章规定,‘承担预防性健康检查工作的医疗卫生机构必须经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在指定范围内开展预防性健康检查工作’,7家民营医院并没有经过我们的审查,我们无法承认其新证。”
同时,市食品药监局负责人也表示,“我们的政策是根据省食品药监局《做好广东省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机构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制定的,我们以后检查时,只承认自己的《健康证明》。”
后果
每年从业人员
或多掏3000万
“如果市卫生局和市食品药监局互相不承认对方的健康证明,将给餐饮从业人员带来很大不便。”一个医院防疫科负责人告诉记者,“超过一半的从业人员,都在一年内需要从事公共卫生和餐饮两个工种,如果叫他们自己再花钱办多一张证,基本上不可能。”
据记者摸底,每年东莞发放的两类健康证明超过40万张,仅南城医院就发放超过3万张,如果有一半的从业人员需要重新办证,按照每次体检150元,这可能每年给从业人员造成总计3000万元的损失。
专家说法
希望以便民为目的做好协调
“两个部门确实都是依法办事。一般来说,下位法要服从上位法,旧法要服从新法,卫生部的法令地位虽然高于省食品药监局,但前者出台时间(1995年)却明显旧于后者(2011年),所以政策打架不奇怪。”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中国政策科学研究会副秘书长谢明告诉记者,“部门政策打架,应该按照程序优先的前提,再考虑实际合理,希望两个部门从便民原则出发,做好协调,不要让老百姓多负担。”
友情提醒
《健康证明》未过期仍有效
《关于启用广东省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的公告》在东莞日报政务公开栏目刊登出来之后,曾引起了不少市民的不解。
“按照公告,2012年1月1日起,原版健康证明视作无效证明,但我是10月7日办的证明,是不是明年1月1日就过期了?”准备在旗峰路开餐厅的林经理告诉记者,他们刚刚在东城办了30个健康证明,“我们办的岂不是都浪费了?”
“我们收到文件之后,都觉得很难操作。”东城医院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健康证明有效期是一年,提前说无效,我们很难跟人家解释。”
对此,市食品药监局负责人进行了澄清,“这是基层的误读,我们的原意是,明年1月1日之后,医院再出具原版健康证明视作无效证明,如果是之前办的,如果不到有效期,还是有效的。”
http://qydg.southcn.com/zhtj/201111/t20111102_208672.ht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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