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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将不允许卫生防疫收费

2005年下半年,安徽许多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把卫生服务市场化,已经降低疾病控制机构的业务收入。

2006年安徽省为了减轻企业负担,要求防疫机构凡是卫生服务与企业相关的,全部免费且要按照企业要求做好服务(需要费用要么当地政府买单,政府不给的白贴。其它政府收费部门,其省级行政部门在省财政调研时,免去都是纯行政审批费用和工本费之类无关紧要的费用,而卫生全部)。实际情况是安徽经济稍发达的地市,当地政府疾控中心基本工资是100%给的,但是哪个疾控中心没有许多实际需要多开支像离退休等情况;经济欠发达的市县少的地方只给30%的工资。以前还可以靠业务收入补贴不足,现在政府一刀切砍去所有收费项目,从5月开始一些地方纷纷拿着省政府文件到地方要钱,到目前为止,反馈消息,尚没有一家政府同意全部防疫经费由政府买单

8月4日下午,从一些市县反馈信息,它们可能很快支持不下去,特别是一些县区疾控中心,均面临关门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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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翔龙天下在2006-8-5 0:13:33的发言:

那其他部门的收费呢?综观这么多部门来说,卫生防疫的收费是属于比较少的那一类了

其它 涉及到收费部门,其省级行政部门在省财政厅(2-4月)调研时,免去都是纯行政审批费用和工本费之类无关紧要的费用(他们内部可能之前就现况进行了仔细调研),而卫生防疫部门非常不幸是全部(当然,这种局面卫生厅是有一定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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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船长在2006-8-5 8:35:59的发言:

其它 涉及到收费部门,其省级行政部门在省财政厅(2-4月)调研时,免去都是纯行政审批费用和工本费之类无关紧要的费用(他们内部可能之前就现况进行了仔细调研),而卫生防疫部门非常不幸是全部(当然,这种局面卫生厅是有一定责任的)。

有没有文件之类的网上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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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最好!可谓是100%的一类事业单位了。工资和办公费用政府就应该100%解决了。不解决的地方就请行政第一把手兼中心主任(站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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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物价局关于取消我省61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 财综〔2006〕417号     2006年7月18日 各市、县财政局、物价局,省直有关部门:

  为加强和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优化我省经济发展环境,根据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我们对省级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了清理,经省政府第3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取消省级批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61项(含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6项)(见附件一),保留省级批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72项(见附件二)。

  二、自发文之日起,上述61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取消。有关执收部门和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到原核发《收费许可证》的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注销手续,并到原核发收费收据的财政部门办理票据缴销手续。

  三、收费项目取消后,有关部门和单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规定履行行政职能、提供公共服务或准公共服务所必需的经费,由同级财政部门通过部门预算或经财政部门批准的列支渠道予以保障。

  四、各地财政、价格部门对取消和保留的收费项目,要在报纸、政府网站等媒体上向社会公布。凡未按规定的收费审批权限批准以及不在公布的全国性和安徽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收费,均属乱收费,交费人有权拒交,并向物价、财政部门举报(省物价局举报电话:0551—2657803;省财政厅举报电话:0551—5100176)。

  五、各级财政、价格部门要加大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力度,严肃处理以执法、抽查、评比、培训为名的乱收费和乱罚款行为,同时按规定追究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一、取消的省级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61项)

二、保留的省级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72项)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物价局

      二○○六年五月九日 其中卫生防疫就取消了皖价行费字(1999)52号文件!但实际上各地都没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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