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版主的想法我能理解:在政府财力无法支撑的情况下,靠疾控自身的有偿服务功能创维持生计,结果是百姓和疾控暂时的共赢。政府投入的减少让疾控的服务功能萎缩,群众是不满意的。诸位讨论围绕着政府该不该多为公共卫生服务买单的问题?疾控部门用走出去的方式提供服务是否合理?从短期发展来看我觉十年的想法是可行的,但这种做法是不利于疾控的长远发展:疾控会成为毫无品味的赚钱机器(中国式、带一点行业垄断的那种)。
再说,走街窜门这种服务档次很低的,跟导弹专家摆摊卖茶叶蛋相似,不好,也没那必要。
教育已经成为一种营利产业,在市场中自主发展(靠有偿有服务),卫生现状也象是如此,虽然政府想充当公共事务管理者身份为时过早,因为规则只掌握在少数人手中,这些人由于具一家之言完全可以通过各种手段而成为(或被怀疑为)公共利益的掠夺者。
政府应为此感到惭愧。因在卫生事业的投资巨少及极不合理,让《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第二十一条”蒙羞。
虽然政府(总经理)的身份只是老百姓(董事长)聘来的管家而已,仅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