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取消和停止征收部分行政事业性中介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的通知
苏政发〔2009〕111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扩内需、保增长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促进依法行政,规范服务行为,为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省有关部门清理审核、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取消和停止征收17项、降低23项、减免31项行政事业性和中介(经营)服务性收费,自2009年9月1日起执行。
对取消和停止征收的收费项目,各地和有关部门不得继续征收,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有权拒绝缴纳。取消和停止征收后,有关部门和单位依法履行行政管理职能所需的经费,按照公共财政、分级负担的原则,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省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落实到位。
对降低收费标准和减免收费的项目,由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另行公布。
附件:取消和停止征收的部分行政事业性、中介(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
二○○九年八月十七日
附件:
取消和停止征收的部分行政事业性中介(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
序号
(一级项目)
序号
(末级项目)
项目名称
征收部门
一、行政事业性收费
(一)
取消13项
(一)
取消31项
1
1
医学重点学科建设与人才战略专项资金(“135工程”专项资金)
卫生
2
2
妇幼保健保偿收费
卫生监督防疫防治收费
3
(1)集中式供水单位审评费
4
(2)接触饮用水新材料审查费(包括净水剂)
5
(3)食品生产经营者审查费
6
(4)食品添加剂审查费
7
(5)公共场所卫生审查费
8
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费
国土资源
9
建筑工程劳保费统筹部分
住房和城乡建设
3
10
收费年检费
物价
4
11
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试点学校收费
教育
12
政府采购招标文书工本费
财政、机关事务
5
13
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收费(含证照工本费、审查审核费等,包括发证、换证)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14
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收费(含证照工本费、审查审核费等,包括发证、换证)
15
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收费(含证照工本费、审查审核费等,包括发证、换证)
6
16
土壤肥料测试费
农业
7
代办费
外事
17
(1)征求驻外机构代发传真电服务费
18
(2)代出访团组发行期通知电服务费
19
居民身份证加急费
公安
8
20
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费(不包括交通运输部门的勘察费、护送费)
公安、交通运输
9
21
计算机信息网络环境安全检测费
公安
10
22
铁路无人看守道口安全监护费
经济和信息化
《行政执法证》、《行政执法监督证》收费
法制
23
(1)工本费
24
(2)注册费
25
行政复议、应诉人员发证工本费
定点标牌收费(含资格证书)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26
(1)定点医疗机构标牌收费
27
(2)定点零售药店标牌收费
11
28
省级机关汽车通行证工本费(含临时证工本费)
省级机关事务管理
12
29
专利纠纷调处费
知识产权
13
30
技术合同鉴证费
31
纯农用机检验费
农机
(二)
停止征收1项
(二)
停止征收1项
1
1
税务登记证工本费(包括分项,含临时证工本费)
国税、地税
二、中介(经营)服务性收费
取消3项
取消3项
1
1
驻省外建筑施工企业咨询服务费
住房和城乡建设
2
2
其他工商咨询服务收费
工商
3
3
职业病危害评估(评价)收费
卫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