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让我明年从事职业卫生监督,为此我了解了一下,之后我大吃一惊:
1.地方保护所谓投资环境保护,加大了职业病防治的难度,放纵劳动者在充满危害的环境中工作。
2.我省(安徽)卫生厅和职业卫生监督的“先驱们”“英明”把职业病诊断从熟悉情况的防疫站、CDC放到不知职业病为何怪物的各级综合性医院,以致职业病诊断鉴定发生史无前例的“混乱”大好局面。而且短暂的时间内全省培训了几千人的名义合法的“职业病诊断医师”,据说几千人中不到100人从事过职业卫生和职业病的工作(法律要求5年)。职业病诊断据说混乱无比。
3.全省职业卫生行政处罚寥寥无几,违法企业肆无忌惮进行危害劳动者健康的工作,却无人监管。像合肥、芜湖、蚌埠等省内职业卫生在成立卫生监督所后至今没有发现一家企业,但是经常在省内报纸上看到急性职业中毒事故等报到,合肥市曾报道合肥市每年新建项目开展职业卫生三同时的企业不足千分之五......
4.由于上述原因,监督和CDC关系不是十分和谐
马上就要在这样环境中工作,不知....................????请赐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