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卫生局和疾控中心的问题,我来说两句吧,我认为卫生局是行政管理部门,而疾控中心是业务指导部门,卫生局从行政上对各接种单位(各市直医院及乡镇卫生院)进行管理,也就是说有人事权,而疾控对各接种单位有业务指导的作用,疾控的主要作用就是对各接种单位进行业务培训及指导,并配合卫生局对业务是否达标进行考核,对于各接种单位来说,谁对他有管理权、有人事权,他就会听谁的,所以不难看出疾控对他们来说没有什么约束力,但是在现实工作中疾控不仅是在对业务进行指导和培训,还承担了大部分卫生局应当承担的管理工作(出力不讨好的工作),同时上级来检查疾控工作时,也会把各接种单位的免疫工作情况的好坏,算做你疾控中心工作的好坏,从而把疾控推到了一个很尴尬位子上,疾控中心为了能有个好的工作业绩就要加强对各接种单位的管理(卫生局的工作),但对各接种单位又没有人权及财权,没有什么约束力,靠什么来管理,只能以卫生局的名义来管理,管理的严了,各接种单位的领导对你不满意,在疾控正常的业务指导等工作中不予配合甚至无故找茬;管理的不严吧,到乡镇工作好做,但是上级检查这一关又过不了。所以我说卫生局和疾控都不能撤,应当明确各自的职责,上级疾控来检查时,应当和卫生行政部门一同下来,在评价疾控工作时,应当看疾控中心本单位工作情况,和对各接种单位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工作开展的如何,对于其它情况该由谁负责就由谁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