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一份疾病预防控制现场监测文书,大家帮帮提提意见,是否可行.意见包括:是否符合法律赋予给疾控的权利,主要依据是什么.文书中有哪些地方需要补充改进,使用文书能产生什么样的效果.
我的理解是这样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十七条规定:国家建立传染病监测制度,
第十八条规定,各级疾控机构在传染病预防控制中履行下列职责:其中之一是收集\分析和报告传染病监测信息预测传染病的发生\流行趋势.
第十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枪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使用文书的效果:可能不具法律效果?有利于明确责任,是疾控部门没说,还是被检查单位没做?第一时间把监测结果和指导意见反馈给检查单位落实整改?还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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