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帖

新的《食品安全法》中CDC的职责职能?

新的《食品安全法》中CDC的职责职能?

新的《食品安全法》即将颁布,最近浏览阅读了其讨论稿(2006年6月版),没有发现明确卫生监督所和CDC的具体职能,取消了卫生许可证,取而代之为食品生产、经营以及餐饮服务三种许可证,在检测方面,只要是取得资质的食品检测机构都能开展。

看来,CDC要……完了。个人之见,欢迎批评指正。

cdc只是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作调查处理,平常工作由综合监管部门负责,难的事又在CDC.

TOP

可以从中看出CDC的定位的改变,

TOP

我是出于为人民负责的态度说的<<食品安全法>>只是一个部门利益瓜分法,把原属于卫生部门的都给分光了.可你看的怎么去管食品了?不就是发过证收点钱吗?也难怪,他们那会管呀,在市县一级质监的.工商没有卫生专业人员,没有卫生检验人员,怎么管嘛.

TOP

主要还是原来卫生部门没有把工作做好的缘故,国家历来就是你做不好的事情就让别人来做,别人再做不好就让他独立出来自己做。《食品安全法》对此这样规定没有什么奇怪的。

TOP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