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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苗相关] [转帖]安徽百余学生接种甲肝疫苗现异常

3个鲜为人知的细节——县疾控中心主任透露事件内情

摘自《新民晚报》

泗县疾控中心主任杨杨今天上午,向本报记者透露了本次“疫苗事件”中3个鲜为人知的细节。“真理掌握在少数人手里。”按他的话说,这3个细节处理得好,这次“疫苗事件”不会发展到后来那么严重的程度。 18日凌晨就已经作出了正确判断 “6月17日疫苗接种当天,就有两个孩子被送到医院。我那天正好去六合出差,接到电话后,我们一个副主任带着3个助手连夜赶到医院,又赶到大庄镇了解情况。他们一直忙到18日凌晨3时。他们在当天的记录中写道:基本可判断为一种‘群体性心因反应’。” 可惜,他们的判断根本就没有得到其他人的认可,那个时候,疫苗质量有问题的说法,比较盛行。 省疾控中心23日确认判断正确 老戴是一位经验非常丰富的专家。6月23日那天,李威刚死,许多人认为“问题疫苗”的事情要搞大了。但老戴在晚上省卫生局的内部会议上,第一次明确提出自己的观点:这是一起典型的群体性心因反应。此外,他说,李威的死与甲肝疫苗无关,心肌酶谱升高不是甲肝疫苗问题。 但是,当时主要领导都在处理李威的突然死亡,老戴的话没有得到重视。 李威的死亡原因公布太晚引起恐慌 6月23日不幸死亡的小李威,的确是死于重症菌痢导致的呼吸衰竭。28日那天,县人民医院也死了一个得重症菌痢的孩子,症状与李威几乎一模一样:高烧、抽搐、呼吸困难、神志不清。由于没有接种过甲肝疫苗,所以那个孩子的死因很快就认定为重症菌痢。 由于她的死亡原因,直到3天后才由卫生部正式宣布。所以,在这3天里,“疫苗事件”迅速升级,在当地引起极大的恐慌,又有100多名打过甲肝疫苗的孩子,被父母送进了医院。 以县人民医院为例,李威死亡前两天,医院一直有孩子陆续出院,而23日当天,曾有10名孩子准备出院。然而当下午传出李威死亡的消息后,本来要走的其他9个孩子都不敢走了。记者高兴(本报泗县今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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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三口在病床上玩扑克,打发无聊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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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县医院院长面对现在的情况也是一脸无奈

摄影种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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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的要比在职的好! ——安徽泗县基层防疫工作者为经费苦恼!

以下摘自《新民晚报》

本报特派记者高兴 安徽泗县疫苗事件有两条线:一条是“生命线”,一条是“财富线”。两条线的交点是泗县大庄镇防保所。大庄镇防保所给孩子们接种甲肝疫苗,是“生命线”的起点;大庄镇防保所卖给孩子们每支25元的甲肝疫苗,是“财富线”的终点。 目前大庄镇防保所涉案的3个人已经被关押在泗县看守所里,等待有关部门的进一步处理。 现在许多人对他们恨之入骨。那么,疫苗事件的根源到底是什么?在泗县的最后一天,我们再次来到疾控中心,认真听取来自最基层防疫站工作人员的心声。或许,他们的心声,能让我们更接近根源。 一次例会 每月的月头,泗县疾控中心的会议室里,总是坐得满满的。 “每次我让他们来,就是布置工作。”疾控中心主任杨杨点上烟,环顾四周,“上个月,他还和我们一起开会呢。” 这一说,刚才还挺热闹的会议室,一下安静了不少。 他,就是侯华锋,原大庄镇防保所所长。 “你知道吗?这次出事前,我们对他提醒过多少次?”杨主任叫来了稽查科的巩主任。 穿着制服的小巩扳起了手指:“2月开会时,是第一次说,会上还读了新的管理条例……6月6日,我去大庄镇联系工作时,为了新条例中的一些细节,我还和他们辩论来着。” 算了一算,整整提醒过5次!但侯华锋与手下还是在10天后,选择了铤而走险。 一个目的 “还不是为了多赚些钱?这些我们都可以理解的。”一个镇防保所所长叹了口气说,“但这次,违规也太厉害了,闹出了大乱子。坐牢,看来是免不了的了。” 他们的口气中似乎还夹杂着一种同情。这,让人感到非常奇怪。 杨杨说,侯华锋两年前非典时期被记过一个大过。“你知道他干什么?(2003年4月)20日开会宣布非典疫情,他24日还组织学生进行体检。我们说他是时机不对。” “想钱想疯了。”杨杨点上一支烟,“可是你知道吗,我们泗县下面18个镇防保所所长,个个都必须为生存而奋斗。想钱,不是为了更好地生活,而是为了生存。” 一月经费 杨杨为我们算起了账:我们每个镇防保所的固定人员编制是3个人,每人每月的工资是150元。而事实上,我们18个镇防保所中,最少也有4-5个人,最多的有十几个。对面那个是城关区的防保所所长,人最多。马超,你们那儿有多少人?” 对面那个穿着一件皱巴巴白衬衫的马超回答说:“15个。” “好,你想想看,这多出来的12人工资就是一笔巨大的支出。” “我们这里当头的,生存压力大得要命。每月开例会,我就是给他们布置工作,布置工作,就是让他们花钱。我们面对的都是农村,工作比城市里要辛苦得多,而且我们这里的农民,都比较穷。但我们的工作来不得半点马虎,这毕竟是关系到农民们的身体健康。”杨杨说这些话时,会议室又一次安静下来。 泗县疾控中心加上下属18个镇防保所,目前每月政府下拨经费共8100元,而实际工作人员是142名,平均下来,每人每月只有57元。这142人,用一年不到10万的经费,负责泗县84万人的卫生防疫工作! 一种收入 经费的数字有了,那么,具体收支情况如何呢? 镇一级防保所开支,有这么一些基本支出:宣传资料、用电、电脑网络、电话、交通运输、差旅、培训、维保车辆、编外人员工资等等。 而收入方面,除了前面说的450元下拨经费之外,全靠自己去挣。 “他们的收入主要靠接种疫苗。城市里还有体检,在农村,愿意接受体检的非常少。所以,接种疫苗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是每个镇防保所的重头戏,而且是重中之重。这一项搞不好,那是必死无疑……” 第一线防疫员的收入又如何呢?杨杨用了一句当地土话,意思是“挣一点,吃一点,算一点”。据说,有的防保所在防疫淡季连续几个月发不出工资。“但工作还要继续,手机费、交通费……第一线工作人员出现入不敷出的现象,也就可以理解了。” 杨杨说:“防疫员退休后的收入,倒是有可能比在职的还要多、还要稳定。” 一幢大楼 “6月1日改革后,问题来了,像我们县疾控中心这样的,二类疫苗一放开,下面的镇防保所都越过我们去买疫苗了。我们少了很重要的经济来源。而我们的工作,与原来还是一样的。”杨杨有些担心地说,“将来我们这里的人可能会越来越少。而疫苗的质量,可能也得不到保证。到头来,受损失的,可能还是老百姓。” 在会议室里,我们看到两块崭新的牌子:泗县卫生监督局与泗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我们的新办公楼已造好7个月了,但因为没有经费,我们还住不进去。”杨杨不由地叹了口气。 杨杨很羡慕许多地方政府补贴的疾控中心。“厦门同行工作比我们轻松,收入大大超过我们,资金用也用不掉。像你们上海,据说防疫工作人员都追到家里来打,不管有没有户口,全部免费。” 一种想法 在杨杨“工作手册”的第一页上,记着他从一张专业报纸上记下的一句话:每年,中国只要少修30公里的高速公路,就能保证全国孩子的身体健康。意思是,修30公里高速公路的资金,与全国每年孩子们接受疫苗所产生的费用相差无几。 “计划免疫是国家为保障儿童身体健康,投入巨资预防传染病的一项‘民心工程’。这关系到我们下一代的健康成长。”杨杨大有一种豁出去的姿态,“任何一项改革,关键看对老百姓有没有好处。新的管理条例,我觉得对贫困地区,还不如原先的好。而且,不能保证疫苗的质量。希望政府能够加大对这方面的投入。” 农村条件越差,毛病越多,资金越少,这是一种恶性循环。杨杨最后说,他的言论不怕得罪人。“如果全国许多经费困难的防保所的现状能够改善,那么让我不干,也无所谓!” (本报泗县今日电) 相关链接 ★疫苗分为两类。第一类疫苗,是指政府免费向公民提供、公民应当依照政府的规定受种的疫苗,包括国家免疫规划确定的疫苗,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执行国家免疫规划时增加的疫苗,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卫生主管部门组织的应急接种或者群体性预防接种所使用的疫苗;第二类疫苗,是指由公民自费并且自愿受种的其他疫苗。 ★今年6月1日施行的《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实施群体性预防接种应当根据传染病监测和预警信息,必须经过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进行群体性预防接种。 ★新管理条例出台后,疫苗生产企业可以向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疫苗批发企业销售本企业生产的第二类疫苗(甲肝疫苗就属于第二类疫苗)。疫苗批发企业可以向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其他疫苗批发企业销售第二类疫苗。反过来,像大庄镇防疫站这样的,可以越过上一级,自行购买第二类疫苗。这主要是为了节约成本。 ●电费,是疾控中心最大的开支,为确保疫苗质量,储藏室3台巨型冰箱、5台大冰柜都日夜开机保持温度 ●村民刘宜银刚知道,甲肝疫苗注射一次,至少管15年。之前,他的孩子每3年接种一次甲肝疫苗。在这次事件中,大女儿也出现不适反应,至今仍在医院 ●泗县疾控中心主任杨杨有本“难念的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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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当理想中的共产主义遇到了现实中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法规和政策不能超出事实啊,它们只能对事实加以正确的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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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xpcdc在2005-7-2 17:19:22的发言: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02日 13:52 中国经营报

作者:孙晨

  安徽省泗县的疫苗大案,源自大庄镇卫生防疫保健所既未经申报和批准就搞集体接种,又从非法途径购进疫苗,该所人员所犯的可谓全是致命错误。然而这个轰动了全国的“致命错误”恰恰又是在国务院6月1日颁布《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后的第17天发生的。新《条例》刚刚开始打破原有“疾控中心渠道”对疫苗的垄断局面,就遭到了泗县疫苗事件的挑战。在这场挑战中,原本在垄断式的“疾控中心渠道”链条中的上下游管理者之间,以及企业与新规则之间都悄然爆发了激烈的冲突。

  省市与基层管理者之间的博弈

  “这次出事后,省市级防疫部门的态度不同以往”,一位生物制药企业的资深业内人士直言记者,“疫苗行业过去要是出了这样的事,按照以往的‘潜规则’,因为疫苗是垄断性经营,又缺乏相应的法规,高层防疫系统一般会出于自身利益或声誉的考虑,主动出面帮助基层和企业协调解决问题,尽量不把事情闹大。毕竟自己的孩子要自己护着,敲敲打打就完了,只要肯吸取教训、回到原有的管理轨道上来就不再追究了。

  现在不同了,疫苗的流通领域放开,按照新的《条例》,所有的疫苗接种点都有权直接购进疫苗,而不必经过省市疾控中心固有的渠道,基层接种点可以自主地向正规疫苗厂家、有资质的医药公司等多种渠道购买。换句话说,省市级防疫部门对疫苗的控制管理权被大大削弱,基层单位有了自主权力。面对被削弱了的对疫苗的选择、分配、调拨、储运等一系列权力,省市级防疫部门只能表示无奈。

  这次安徽省泗县大庄镇卫生防疫保健所发生的重大疫苗事故显然不应该被掩蔽,省市级防疫部门抓到了一个重大的典型案例。而这个典型恰恰是在省市级防疫部门被削权后发生的,所以,是否应该在短暂的放开后接着“由乱到治”,把流通经营的管理权再次收归省市级单位?这或许应该是今后一段时间内,有关部门讨论的焦点了。该人士分析。从自身的企业利益出发,这位人士也直言,“通过这次事件也让企业看出,如果不让省市级防疫部门重新深度介入流通领域,“我们心里也是很不踏实的。”

  事实上,就在安徽泗县案发后,几乎全国各省的CDC(疾病控制中心)都紧急组织各地专家和企业负责人召开《条例》实施细则的讨论会或应急方案讨论会。而江苏省疾控中心的专家在此间就公开透露,发生泗县事件后,“提醒了大家,疫苗的放开必须有一个规范化的管理”,其结果就是江苏省可能会采取“集体招标形式”。或许,省级集体招标采购的开始恰恰意味着省市级防疫部门重掌大权的开始。

  企业与市场新规则之间的博弈

  “过渡时期肯定是会比较混乱的”,该人士认为,“此前我们已经习惯了过去的管理模式,毕竟中国几十年来固有的防疫管理体系不能一概否定,有其合理的地方。新《条例》下来后,过去的管理模式逐渐被全面废止,但是新条例的实施细则至今却还没有出台,所以现在新的管理模式是什么?大家都不清楚。”

  他认为,从技术角度看,把疫苗接种的任务全部下放到基层接种单位是有很大隐患的,“首先,中国基层单位的接种水平参差不齐,有的地方水平确实很差,相关的伦理、法律等配套规定也都不到位。其次,基层单位的人员远远达不到学术权威水平,对选择疫苗之类需要由大批专家开会讨论的重大事情根本没法正确处理,如果出现闪失,后果更将不堪设想。”

  对于企业而言,他们还是比较喜欢已经“走惯了的路”,因为这么多年,他们已经跟各个省市的CDC领导、专家们搞熟了关系,“刚刚看到《条例》时,我们曾经短暂地欢欣鼓舞了一阵,但很快我们就发现,我们将要直接面对全国数万家小的基层客户,这种猛增的工作量让我们大吃一惊。原来我们只需对不到200家的大客户公关就可以了,他们都是各个省的CDC领导和专家们,其学术力量一般都很强,交流很容易。现在要突然为大量的、没有什么学术能力的基层客户服务,我们还真是应付不过来了。因为这样做的成本比以前实在涨高了许多。”企业人士说。

  据了解,疫苗行业的利润率一般要比传统制药行业低,全球情况皆是如此。有数据显示,全球疫苗的利润份额只占总的医药行业份额的5%,在中国,年利润能超过2个亿的企业几乎就一二家。

  “尽管疫苗是企业自主定价的,但各地方都在进行招标采购,价格报高了就进不去这个地区市场,所以,利润还是被挤压着涨不上来。如果按照现在的新模式发展,市场开发和服务支持的成本又在大幅上升,疫苗企业的利润怎么保证?更进一步想想,长久这样下去能不对产品质量产生影响吗?”这位人士担忧地说。

  “如果不尽快从新条例的实施细则上去落实解决,那么泗县事件的悲剧才是刚刚开始。”

泗水事件,确也成为各省级疾控中心捞权的机会。但是这样,与WTO的开放规则不相符,处理这样的事确实考验高层!!!但我想开放规则带来潜在益处,是中华民族受益。这一点,是我要提醒各位同仁。该不会又成为世界模式在中国又行不通的一个事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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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以上同行的评论,本人即高兴又愤怒,高兴的是,有那么多的同行在维护我们的名声,恼有那么几个在怀疑同一条战线的战友。忍不住地想说一声,我呸!

我要说,甲肝事件和李威同学的死是现行卫生体制的牺牲品!

说句没良心的话:这样的事件最好再来几下,但不要死人!这样我们最无能的卫生部才会加大CDC的基础投入,才有可能在政策上保证CDCman的人员稳定性、工资的足额性。象“非典”,不少县级以上的医疗单位受益不小,我也希望基层能在此类事件中得到我们应该得到的。

你想想,六个工作人员,每月的工资总共才600.00元,每人每月不到100元,你叫他怎么活?他不到经销商那里弄些差价,还不得饿死!你看看,县一级CDC坐在办公室轻轻松松地就吃了一大节!下面的辛辛苦苦的才得到那么一点,还得烧香拜佛的!这下好了,出事了,责任全是你的,欲加于罪,何患无辞。那几位事主命真的不好,是国家害了你们!

又,有多少县级CDC敢说自己的疫苗完完全全地来自正规渠道?他的运输环节和保存环节都是实实在在的处于规定的冷藏条件下么?

所谓的二类疫苗本来就不该让他人经手,这些疫苗最终还不是要基层CDC负责搞定!难道说,有了这个《条例》,个体医生和乡村医生就可以接种二类苗了?再说了,现如今不知有多少个体在搞狂苗,好吃一点的都叫别人吃了,防疫人员只好啃那些鸡肋一般的BCG、DPT、MV之类的,而且还要免费!国家不想在财政上负担卫生防疫这一块,就出台个什么《条例》,就是想以乱治乱!要把下面的CDCman搞死啊。还说什么“三个代表”,最终吃亏的是平民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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