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
四、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12、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进一步健全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三年内,各级财政支持全省80所县级医院(含县中医院)建设,使每个县至少有1所县级医院达到标准化水平。2009年支持153所中心乡镇卫生院建设,三年内支持220所中心乡镇卫生院改扩建,全面完成1230所乡镇卫生院建设任务。支持村卫生室建设,三年内完成所有行政村卫生室建设任务,全面实行乡村一体化管理。支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2009年支持6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改扩建,三年内完成125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改扩建。加快建设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主体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网络,鼓励城市二级以上医院举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到2011年,全省每个建制乡镇均有1所政府举办的标准化卫生院,每个行政村有1所标准经化的村卫生室,实现3-10万人口或每个街道办理处设置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3、加强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继续实施农村卫生人员培训项目,每年培训3万人次。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三年内通过学历教育、在职培训、到城市大医院进修等多种方式为基层培养6000名全科医生和公共卫生人员。探索建立基层卫生机构吸引、稳定人才的长效机制。积极推进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计划和招募医学院校毕业生到乡镇卫生院工作。从2009年起,对志愿去乡镇卫生院工作三年以上的高校医学毕业生,由国家和省各级财政代偿学费和助学贷款,纳入当地编制管理。继续实施完善基层卫生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优惠政策。进一步落实城市医院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生晋升中高级职称前到农村或城市社区服务一年以上的政策。开展城市对口支援农村工作。完善每个城市三级医院与3所县级医院(包括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建立长期稳定对口协作关系的制度,继续开展二级以上城市医院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工作,继续实施“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积极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加强妇幼保健、职业病防治、健康教育等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14、改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运行成本通过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解决。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服务站,按国家标准必需的基本建设、设备购置和人员经费,以及所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的业务经费,由政府按定额定项和购买服务等方式解决。基层医务人员工资水平要与当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均工资水平相当。基层医疗服务价格,按扣除政府补助后核算成本制定。严格禁止接受药品折扣。探索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收支两条线、公共卫生和医疗保障经费总额预付等行之有效的管理方式。逐步提高乡村医生承担化共卫生服务工作的政府补助标准,对于人口数较多的行政村,适当增加补助。对社会力量举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的公共卫生服务,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给予补偿;对其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通过签订医疗保险定点合同等方式,由基本医疗保障基金等渠道补偿。鼓励有资质的人员开办诊所或个体行医。
15、转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推广使用包括中医药在内的适宜技术、适宜设备和基本药物,为城乡居民提供安全有效和低成本服务。明确收支范围和标准,实行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的财务管理办法。按照职能任务,合理核定人员编制,全面实行人员聘用制,建立能进能出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建立以服务质量和数量为核心、以岗位责任与绩效为基础的考核、激励制度。转变服务方式,乡镇卫生院要组织医务人员在乡村开展巡回医疗,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对老年和行动不便患者实行上门服务,逐步承担起居民健康“守门人”的职责。制定分级诊疗标准,降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收费标准、提高城乡居民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医的报销比例,引导一般诊疗下到基层。开展社区首诊制试点,逐步建立基层医疗机构与上级医院双向转诊制度。
五、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
16、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覆盖城乡居民。在完成国家确定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免费向城乡居民提供的基础上,逐步增加省级服务内容。从2009年开始,按照全国统一标准开始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并实施规范管理,2011年城市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健康档案建档率达90%以上,农村达到50%以上,其他人群建档率达30%以上。为3岁以下儿童做生长发育检查,为孕产妇做产前检查和产后访视,为血防区居民提供血吸虫病血清学检查和抗病原治疗。加强传染病防治工作,各种法定报告传染病发病控制在低水平;开展老年人保健工作,定期为65岁以上老年人做健康检查,到2011年老年人健康登记管理率城乡分别达90%和50%;加强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工作,登记管理率城乡分别达到90%和50%;对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随访和康复指导。普及健康知识,提高健康素养,全面控烟履约。2011年前,省、市电视台开设公益性健康频道,加强对健康知识的宣传。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城乡环境治理。
17、推进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继续实施结核病、艾滋病、血吸虫病、疟疾等重大疾病防控和国家免疫规划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从2009年开始实施以下项目:为15岁以下儿童进行免费乙肝查漏补种,接种率达到90%以上;为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提供医疗补助,并最终达到免费住院分娩的目标;实施出生缺陷干预工程,免费为农村育龄妇女在孕前和孕早期补服叶酸;开展适龄妇女生殖道感染、乳腺癌、宫颈癌筛查;免费提供婚前保健服务;三年内为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开展复明手术不少于3万例;实施农村改水改厕项目,全省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2011年达到68%,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55%;完成4000处农村集中供水工程的水质卫生监测任务;实施职业病防治项目;实施居民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项目。
18、加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重点加强省、市、县级妇幼保健、卫生监督、精神卫生机构建设,进一步完善疾病预防控制、应急救治、采供血、血防和计划生育等专业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建立健全卫生应急日常管理机构,完善各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现场应急处置装备,基本完成设区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系统建设,建成全省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库。积极推广和应用中医药预防保健方法和技术。落实传染病院、血吸虫病地方病防治机构、鼠防机构和其他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从事高风险岗位工作人员的待遇政策。
19、建立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各级政府必须设立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逐年增加投入,省级财政对困难地区给予补助。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经费、发展建设经费、公用经费和业务经费,由各级政府预算全额安排,取得的服务性收入上缴财政专户或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2009年全省人均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不低于15元,到2011年不低于20元。
六、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20、积极稳妥地推进公立医院体制改革。2009-2011年,确定2-3个市、推进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监管机制和补偿机制改革试点。
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推进人事制度改革,明确院长选拔任用和岗位规范。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探索注册医师多点执业的办法和形式,开展中医坐堂医试点。强化医疗服务质量管理,规范公立医院临床检查、诊断、治疗、使用药物和植(介)入类医疗器械行为。严格医院预算和收支管理,加强成本核算与控制。全面推行医院信息公开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改革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政府负责其举办的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和大型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和政策性亏损补偿等,对公立医院承担的公共卫生任务给予专项补助,保证政府指定的紧急救援、救灾、援外、支农、支边和支援社区等公共服务经费,对中医院、传染病医院、职业病防治机构、精神病医院、妇产医院和儿童医院等在投入政策上予以倾斜。试点市在落实经费补偿和相关政策的前提下,逐步减少和取消公立医院药品加成。探索建立由卫生行政部门、医疗保险机构、社会评估机构、群众代表和专家参与的公立医院质量监管和评价制度。
21、加快形成多元办医格局。省级负责举办承担疑难危病症诊治、医学科研、教学功能的医学中心和部分专科医院、县(市、区)主要负责举办县级医院(含中医院)、乡村卫生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其余公立医院由市负责举办。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机构编制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公立医院改制的指导意见和政策措施,按照区域卫生规划,除应保留的公立医院以外,积极稳妥地将部分公立医院转制为民营医疗机构,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和职工合法权益。积极引导社会资本以多种方式参与包括国有企业所办医院在内的公立医院改制重组。制定公开公正的行业管理政策,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投资兴办各类医疗机构,落实民营医院在医保定点、科研立项、职称评定和继续教育等方面与公立医院享受同等待遇。落实非营利性医院税收优惠政策,完善营利性医院税收政策。积极探索保险公司兴办医疗机构、参与公立医院改制转制的可行性和有效途径。形成公立医院与非公立医院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格局。
22、大力改善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坚持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质,建立健全以社会效益为核心的绩效评估管理体制、以患者为中心的质量安全评价体系和公开透明的服务质量监督网络,不断提高医院服务质量和水平。改进服务方式,通过开设日间病房、预约诊疗、医院间检查结果互认等多种形式,方便群众就医。优化就医服务流程,规范用药、检查和诊疗行为。推行电子医疗档案和常见病临床路径,保障群众就医质量。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务人员人文和职业素质,全面推进医疗责任保险制度,构建健康和谐的医患关系。
七、积极推进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
23、加强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22号),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的作用。
加强市、县级中医院建设,大力培养基层中医执业医师人才。推进中医药“三名”(名院、名科、名医)和“三进”(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工程。到2011年,实现每个人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有1个标准化中医科和1名以上中医执业医师或中医专业本科毕业生。加强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和重点中医院建设,大力推进以糖尿病病种研究为重点的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和以针灸学术研究为重点的国家中医药国际交流与合作基地建设。遴选一批中医药治疗有特效的疑难病和慢性病病种,加强省级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积极扶持中药材基地建设。组织开展中医药防治疑难病的联合攻关,大力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促进中医药继承和创新。坚持中西药并重,扶持100个左右特色中药制剂的研发和应用,探索有效的中药饮片保障供应途径。发挥中医药“治未病”(中医预防保健养生)优势,积极推广应用中医药预防保健方法和技术,构建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体系。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