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6年09月29日
为了解各地《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落实情况和《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及《疫苗储存和运输规范》执行的情况,总结工作经验,发现存在的问题,促进免疫规划工作可持续发展,卫生部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免疫规划工作的检查。
本次检查范围包括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每个省抽查2个设区的市、2个县和1个市辖区、4个乡(镇)、8个行政村、2所村级小学和1所城区幼儿园。
检查方案要求,各地充分认识本次检查活动的重要性,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同时可结合此次检查活动组织开展自查。卫生部将组织专家分赴各地,检查组成员和时间安排将另行通知。 |